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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雙卡利率上限 政院力守15.5%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9.03.23 12:31 pm

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22)晚邀集金管會主委陳冲等政府相關財經官員研商後,決定信用卡和現金卡利率上限將以15.5%為努力目標,繼續與立院溝通。

也就是說,行政院對利率上限的版本是主張以央行短期融通利率(目前為3.5%)加計12個百分點計息,而非立法院初審通過的加計9%。

邱正雄昨晚8時邀集金管會主委陳冲等財經官員漏夜先行會商,取得上述共識。將在今日向行政院長劉兆玄報告後,提出信用卡和現金卡利率上限新版本。

民法利率上限下修,不只衝擊雙卡發卡銀行,還衝擊民間廠商借貸行為,部分廠商資金周轉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周審查通過的民法第205條修正案,下修民法利率上限,按中央銀行短期融通利率(現行水準是3.5%)加9個百分點,即利率上限降至12.5%;但行政院傾向的加碼幅度是12到15個百分點,意即利率上限在15.5%到18.5%。

行政院高層昨日表示,民法利率上限從20%下修到12.5%後,對民間企業借貸行為,也會造成重大影響。依據昨晚的緊急協商,政院最後是以加碼12個百分點做為努力目標。

據了解,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祕書長薛香川及金管會主委陳冲上周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前,曾就雙卡利率調降研商,對調降上限僅同意以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計12個百分點計息。但邱正雄強調,上周僅係初步交換意見,仍待進一步協商。

官員說,企業間因進料等資金需求,彼此常會約定利率。舉例來說,甲廠商向乙廠商購料,準備作為生產用,甲原本應付錢給乙,因乙不缺現金,同意甲延遲付款,如三個月後再付,但甲要付一些利息給乙,雙方就會約定以多少利率計算利息。

一旦利率上限從20%降到12.5%,利率太低,有些廠商可能因此不願賒帳,有資金周轉需求的廠商必須轉向銀行融資,否則無法購料,經營就可能出現問題

官員表示,通常這種企業間借貸行為,因期間短,折合年利率後很容易就超過12.5%,加上逾民法利率上限沒有請求權,更容易衍生許多糾紛。

此外,股東墊款給公司,利息的支付也會有約定利率,類似的民間借貸契約行為非常多。官員表示,行政院認為有必要召集金管會、法務部等跨部會討論,作出最適決定,包括短期融通利率加年利率的幅度,究竟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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