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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法令空窗 連動債後天起停賣



【經濟日報╱記者林巧雁、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06.15 04:00 am

金管會與中央銀行法令銜接不及,後天(17日)起銀行將全面禁止銷售連動債,一直到金管會提出新的連動債銷售審核機制為止。這是國內首度因主管機關法令銜接問題,讓商品銷售出現空窗期。

根據信託公會資料,到今年第一季底,透過銀行信託業務投資國外連動債的金額有6,842億元,在這段空窗期間,已投資者在商品到期後無法再投資,有意新增投資者也將受影響,此舉引發銀行強烈反彈,業者擔心大筆資金將流向境外私人銀行

金管會官員昨(14)日表示,目前銀行銷售連動債唯一的法令規範是央行訂定的「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央行在5月22日預告今日起將廢除這項規範,並於17日生效,回歸由金管會依信託業法相關規定擬定的規範。

為配合央行動作,金管會將同步在今天發布相關辦法銜接,但因金管會正研擬結構型商品銷售審核機制,連動債暫無法列入今天發布的規範准許投資項目,銀行賣連動債因而變的「於法無據」,必須等審核機制上路後才能重新開賣。

據了解,雷曼事件後連動債銷售量持續萎縮,但還是有少數人投資,且政府法令也未禁止銷售;現在因法令銜接問題使連動債變禁賣商品,讓銀行業者十分反彈,除透過銀行公會跟金管會溝通,也向央行反映希望暫緩廢除法令,但全部無效。

官員表示,央行公告廢此這項規定前,曾函請金管會儘快訂定銜接的規範,金管會則函覆央行,希望等連動債審核機制底定後再廢止投資國外有價證券規範,但兩主管機關間對法令銜接溝通未達成共識。

金管會今天將公布的新規範中,海外投資項目包含境外基金、股票及存託憑證和一般國外債券,唯獨結構型債券暫未列入投資範圍,必須等新的審核機制公布才能依規定辦理。

金管會研擬中的結構型商品審核機制,重點包括商品須事先審核、採總代理人制等,已舉行過四次公聽會,但各界對新規範意見仍紛歧,包括金管會草擬未來連動債信評等級必須是AA級才可以投資,讓銀行業者覺得太嚴苛。
 
【2009/06/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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